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要設置在哪些地方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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設置位置

1.廚房
2.樓梯
(1)有寢室之樓層。但該樓層為避難層者,不在此限。
(2)僅避難層有寢室者,通往上層樓梯之最頂層。
 
3.供人就寢的居室(寢室)
4. 走廊,非屬前3款規定且任一樓層有超過7平方公尺之居室達5間以上者,設於走廊;無走廊者,設於樓梯
 

為何要設在上列場所之天花板或牆上?

1.寢室是供人休息及睡眠場所,也是警覺性最低場所,往往火災就是使用者於休息前,未將香菸的菸頭正確熄滅或高功率的電器關閉或錯誤使用(如熨斗及電暖爐等),未免火災擴大導致寢室休息者未能及時應變,寢室安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是有其必要性。
2.廚房為住宅大量用火之場所,尤其是煮飯臨時有事離開但未關閉火源,經常導致火災,為了能及早提醒住宅成員,廚房安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是有其必要性。
3.樓梯及走廊是住宅中煙流及火流主要行進路徑,為了能及早偵知火災發生,樓梯跟走廊安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是有其必要性。


文章擷取於:內政部消防署 https://www.nfa.gov.tw/cht/index.php?code=list&ids=1083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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